Mel Gibson 主演的“The Patriot”(爱国者)我看过不止一遍两遍,看的时候对影片的历史背景完全无知。今次读美国历史而重看此片,可谓温故知新了。
影片的背景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发生在南卡罗莱纳州民兵抗击英军的故事。
打动人的故事一定要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一是真,一是情,这是好影片与烂片的根本区别。
真:当兵抗英的因由各异
面对英国的大军压境,新大陆美国需要征兵抗英,影片男主角的十八岁的长子不顾父亲的反对,像同龄的伙伴们一样,毅然绝然地报名从军。年轻人的热血和叛逆,真实而具体。
而成年人们当兵参军则因由各异,穷人为了几两军晌糊口;奴隶替奴隶主服役为了获得自由之身。当时的征兵规定,黑人奴隶服兵役12个月后可以获取自由而不再为奴。影片中黑奴Occam替患眼疾的主人从军,其唯一希望就是熬满12个月。
而曾经参加过法国印第安七年战争的男主角却拒绝加入抗英的队列,理由是他有七个孩子需要照料而妻子又刚刚离世。
同样背景的军官谴责说,不是所有的军人都没有家眷;儿子也谴责父亲躲在家人的背后而逃避男人更重要的责任。
情:
影片中最打动人的场景是男主角的长子被英军抓走,次子为救哥哥而被英军枪杀之后,这位七个孩子的父亲带着另外两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儿子,躲在树丛中袭击英军。两个孩子举着比他们自身还高的枪,以平时打猎时练就的准确枪法,既发发命中地射击无误,又被眼前的血腥吓得目瞪口呆。十二三岁的孩子最真实的感情。
愚:
影片中的一个场面,面对被英军吊死的抗英人士,牧师带着村民们悲天悯人的在教堂里为之祷告。这个愚蠢而真实的场景放在今天的美国都很典型很有代表性。仇恨教育不是美国的文化,因而民间就没有咬牙切齿发毒誓要千刀万剐敌方的场景。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人民仍然需要启蒙需要点化,牧师也不例外。
影片中的另外一个细节,地方社区会议讨论美国是否要成立邦联(联邦政府的雏形),与会的男主角持反对意见,理由是不想摆脱了远在千里的一个英王统治者后,头上又增加了近在咫尺的更多的统治者。这,应该是美国独立建国的根基,自由第一!
从影片中看几百年前的美国百姓几乎与现在的一样,没有什么所谓的政治觉悟。自由民主是精英们倡导主张的,而参军打仗抗英的百姓们,想法并不那么崇高。仅仅为了一个更伟大的目标而战的人,有,但是少数。
就是这样一群看似乌合之众的人,却最终打败了当时的世界霸主英国;还是这群乌合之众,接下来把美国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一强国。
现在的美国百姓,仍然是这么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的傻白甜们,如此,不知美国还能维持它的强盛多少年?会在不久的将来被觊觎霸主地位的洪教主拿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