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的律师老金头
原告的律师老金头是此次法庭上最值得记下一笔的,老哥一人几乎占用了全部开庭的三分之二的时间,啰嗦?绝对的。
老金头自我介绍说是爱尔兰裔,喜欢宠狗,从1976年起做律师,1979年时受到过哪个著名法官的表扬说他是为正义而战。
他的主要指控并反复强调数十次之多的是警察抓捕时不应该对被捕人的母亲动粗,老金头的原话为 “白警D抓起这位71岁的老人(原告)抛在了空中,然后又扔在了水泥地上,接着补了一电击枪🔫”。
当然在每天原被告反复播放的当时的现场录像中,警察抓住挡在被捕人与警察之间的原告搡了出去不假,而电击枪则是因为警察被推倒地后失去了方向误伤原告。
每次听老金头用他自己的这段语言形容这个场景时,我都心生疑问,”这是说服给陪审员听的吗?”不会真的认为这些陪审员弱智地看不明白现场录像?那么是表现给原告看的证明自己”拿钱办事”?
老金头的主要啰嗦之处在于一个问题可以纠缠一个多小时,尤其是对于警察小A这种没有法庭经验比较朴实憨厚的人,老金头竭尽心理压迫之能事。
比如,”难道你听不懂这么简单的问题吗?”
再比如,”请用Yes or No 回答我,白警D把非抓捕对象,一位71岁的老人推倒在水泥地上?”
如果回答者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老金头则车轮回转地重复,”难道你听不懂我要的回答只是简单的Yes or No吗?”
不动声色地语言霸凌。
而逢被告律师每每对证人提出尖锐的问题时,老金头绝对要行使他的异议权或打断或叫停。常常,听者的思路也会由于这种打断或叫停而无法连贯。
2. 原告- 只会讲西班牙语的老太太
原告的诉讼点之一是说被白警D推倒后脚腿受伤长达四个月不能行走。虽说那是四年前的事情,可开庭第一天老太太穿着不矮的高跟鞋👠出场,完全看不出已75岁了而看上去像65岁。同时声称录像中那位把白警D两次打倒在地的纹身男是自己的男友,而那位纹身男看上去也就45岁,晕!
3. 原告的女儿
出庭作证时神态自若久经沙场的样子。据法官事后说,这家前几起的刑事诉讼,都是这个女儿请律师出庭等一手操持。
这个女儿的女儿,原告老太太的孙女,事发那天抢白警D枪的那个小女孩,几天来一直坐在法庭后边的听证席上,还是四年前的发型,也没看出长了四岁的样子。
4. 原告证人-心理专家
学历资历专业大牛,说话含混不请,唠叨了两个小时令人昏昏欲睡。之后其它陪审员与我有同样的感觉,休庭时猛灌咖啡强打精神,这个心理专家似乎催眠功力非浅。
5. 原告证人 – 警法学家
哈佛法学博士毕业,40年警法研究资历。读哈佛之前做过一年半警察和几年的FBI,目前侧重于发表论文著书立说。他的观点是警察出警解决民事纠纷则是老派的概念了,与时俱进的新主张则是音乐声响这点民事纠纷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不值得上升为警民矛盾。
虽然专家没有直接说出,感觉他的主张即是以后平民百姓有事时,警察则能不介入就不要介入,并将推广这种概念应用于今后的警察培训中。
6. 被告的律师
被告的两位律师应该说非常出色,如果有官司要请律师,这两位绝对值得推荐。与想象中的律师作风很相符,且不说什么为正义而战,也不说受过谁的表扬或是否获过啥奖。就本庭来说,两位说话问问题简明扼要直入主题,条理逻辑清晰地陈述事实,余下的留给陪审员自己判断。就事论事地每一个论点论据都足已说服人,不夸张不遮掩不虚伪。
7. 被告证人 – 警法教官
曾做过20多年的警察,现在是有律师执照的刑事案律师兼警察培训教官,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实践经历经验,一步逐步地分析事态的每一个具体阶段以及警察的相应行动的合理合法性,无可辩驳地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在回答老金头百般刁难的问题时举重就轻拨打雕翎。
只这一人,就足以对付老金头了,何况再与被告的两位律师搭邦,绝对是三强联手的最佳阵容且不动声色的那种。
我个人认为该人应该是本庭最出色的人物。事后听法官说,该人是被告女律师的多年搭档。难怪呢,就做事风格看,都很Sharp。
8. 警长Sgt
警长Sgt也是西班牙裔,据他自己说住家距事发街道只隔几条街。从现场录像看,眼看着白警D从开始的被辱骂到一人去抓捕面对扑上来的全家以至最后被打昏在地,警长Sgt啥也没做,就是一直站在那里关注着事态。
白警D被打昏后,小A和其他警察都急了,仍不见警长Sgt有什么激烈的反应。
不知如此,该也不该?
9. 警察小A和白警D
小A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很朴实朴素的一位警察。
白警D大约30多岁,警察学院毕业,说话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可以想象这个扯了四年之久的官司肯定像座沉重的山似的压在他的心上,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还会积极出警吗?还会去冒着生命危险为百姓出头吗?
10. 听证席上的老头
每天都见有一个老头准时出庭,坐在听证席上一整天直到开庭结束。一次在电梯里遇到此人,我便与他聊了起来。他说他已经退休了,业余爱好就是去各个法庭听证,之后写下报道投稿给各个媒体。不过至今为止没有什么媒体采用过他的文章,他就写了之后发给朋友们阅读😁。
听证席上没有近距离的电脑屏幕,看录像了解细节只能看法庭内的大屏幕了。
11. 法官
Google了一下本庭法官。该法官自己曾做过十几年的警察,获得法学学历在法院工作了若干年后,于2019年被州议员提名,总统(当时在任的应该是川普总统)批准后成为法官,不过该法官本人是民主党的。
美国法庭的最终裁决是陪审员的 权利 而不是法官的 权力,So Far。
图片来自网络- 警察小A,白警D和警长S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