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的八名陪审员中有一名告缺,而此民事诉讼只要不少于六名陪审员,就不需要找候选替补。
剩下的七名陪审员中,各个年龄段的都有,六女一男,不知是由于原告是女性的缘故还是完全随机选取的。我和另外一位黑人大妈应该是少数族裔,另外五人是白人,告缺的那位本来是陪审员筛选时唯一表示西班牙语流利的,我猜是拉丁裔,不过那天没有去注意任何人。
下面的叙述中我将用编号来称呼每位陪审员,我是5号,告缺的是2号。
陪审员讨论的房间是封闭的,门外有法院的法警守候,我们的手机全部被暂时收走,目的是要陪审员不借助任何外界信息而全凭几天来自己在法庭上获得的信息做出最终的结论。
针对原告的指控我们逐条讨论,该指控是否成立?如果指控成立,则进一步讨论原告将获得多少金额的赔偿。
全体陪审员必须意见一致方可是最终的裁决,如果最终意见无法统一,则此次开庭失败,此案将另择时日重新开庭审理。
第一个问题: 白警D是否有意( intended to) 用力过度把原告推倒在地?
问题一出,七人意见分歧!
五人表示白警D绝不是故意伤及原告,而7号陪审员则持不同意见,说白警D是有意的。于是我们在有意和故意之间讨论争论不休,最终把问题送到了法官手中,法官又召集原被告律师讨论措辞,20分钟后重新开庭对我们做出进一步解释,既双方律师同意这个指控要原告提供证据证明白警D是故意的。
至此,本来比较赞同7号意见的8号陪审员放弃争论,很勉强地表示同意我们另外五人的意见,而7号则说先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而进行下一个问题的讨论。
下一个问题是白警D是否故意对原告使用电击枪?陪审员们的最初答案仍然是5:2。坐在我对面的3号,左边的6号,右边的1号4号用缓慢的语速面带笑容却毫不让步地试图说服7号,而8号本来倾向于赞成7号,但是不进一步说明理由。1,3,4,6号陪审员极具耐心而非常具体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插不上话的我则态度坚决地给这四位点头点赞,我们最终说服了7号不再坚持。
7号说TA有过类似的经历,组织朋友搞Party,邻居反应音乐声量过大报警,警察来了后与TA和TA的朋友们发生冲突,所以……
这使我突然记起几天来7号有限的言辞。第一天听过案情后,7号曾质疑”选我们做陪审员,真的是随机的吗?还是法院对我们的背景做过调查?”
而最后这天在我们陪审员可以吐槽讨论之前,7号首先说很高兴认识大家并和睦相处了六天。我和6号曾对TA开玩笑说,我们还没开始争论呢,不一定会和睦结束?
7号则接着我的玩笑说 “毫无疑问我们的看法将会比较一致的。”
几天来7号对这个案情没有丝毫喜怒哀乐的表示,如何得出结论我们的看法会比较一致? 这是当时我听7号这么说后的第一反应。
接下来的问题讨论就是如前所述:
白警D是否非法闯入民居抓捕?
白警D是否与警长Sgt合谋使事态升级?
警长Sgt没有阻止白警D与肌肉男家庭的冲突是否失职?
我认为警长Sgt的失职是没有上前去帮助白警D从而使得白警D被打倒两次最后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1,3,4,6号都同意我的看法。
不同于刑事诉讼最终的裁决是谁有罪无罪,民事诉讼最终的裁决是谁的责任而金钱赔偿。
8号很含糊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多少应该让原告拿到一些💰,可是拿💰的前提得证明某项指控成立,这,则无法说服我们另外几个认为不是警察的过错的人。一如前几个问题的讨论,8号不具体详述自己的论证而只说自己的倾向,如此,则不能说服其它持不同意见的陪审员。
最后最终的焦点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警察是否有意推搡原告并使其摔倒在地而侵犯了非被拘捕人的公民权利?7号坚持认为是警察的错,我们另外五人则坚持认为是原告首先干扰警方执法,1,3,4,6号又是一番有理有力有节地说服7号并耐心听取7号的意见。
数天来,大家都学会了听听听继续听,听对方说完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据理力争。
原告律师曾声称自己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正义,为了弱者。而此时这些不拿工资暂时放下了六天自己的本职工作的陪审员才真正是为自己心中的正义,不含糊不姑息不让步。
最终1346号群儒舌战7号,7号虽然认为整个过程都是警察的错,但是无法说服众人,因而最终表示服从多数放弃坚持。7号不再坚持,8号也随之表示同意大家的意见了。
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当法庭书记员逐一念出原告指控的问题以及陪审员们的否定答案后,白警D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随即低下了头。
休庭后法官来与陪审员们交谈,说原告的女儿一直在追究是哪位邻居报警打的电话,还嘱咐我们说如果遇到报复行为,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后记:
案子结束,终于可以说可以讨论可以网搜了,以下是网搜的结果:
1. 案发当天把警察两次打倒在地的那个纹身男,已经被刑事起诉判刑。
2.原告的儿子肌肉男也因拒捕和辱骂警察而后被捕,经原告女儿交付10%的保释押金暂时出狱,出狱后在一次黑帮斗殴中被枪击。
3. 肌肉男曾于2013年的一次波多黎各裔黑帮斗殴后被捕过。
4.律师金老头曾作为原告(波多黎各裔居民区)律师起诉警署和当地市政府种族歧视,索赔2百50万,后来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