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总觉得天色是阴的。不是暴雨,也不是烈日后的阴影,而是南方那种潮湿、灰蒙、永远悬着一层雾的天。让人感觉沉闷压抑,压抑得不想大声说话、更没心情笑。
《故乡》就是这样的天色。
那“灰黄的天空”,那“荒草连天的园子”,仿佛一切都被岁月的尘土盖住,少年时的碧海蓝天已不复存在。
他写闰土、杨二嫂,似乎是在写自己记忆里的人被生活一点点碾碎之后的样子。
读起来就像一个久未回乡的人,在冬日的阴天里走在老屋前,看着潮湿的墙、塌下的瓦、沉默的人。没有风暴,却让人透不过气。
鲁迅笔下的故乡不是风景,而是一种无法回去的心理地带,一旦记忆被现实照亮,就显得格外破碎。
他明明是在回家,却处处感到陌生。
那不是悲剧的爆发,而是缓慢的、静静沉下去的无可奈何。他还记得曾经的明亮,所以今日笔下的阴郁更显得格外刺心。
而《社戏》里的夜色,看似温柔,其实也带着这阴天的底色。
那一夜的水光、月色、桨声、孩童的笑语,像是灰天里短暂裂开的一线光。鲁迅没有去歌颂童年,而是在回忆中轻轻抚摸那份已消失的纯真。结尾一句“这是我所能记得的最好的梦”,像一声低低的叹息,梦再美,也终究是梦。
鲁迅把世事的荒凉看得太清楚,所以他无法自欺;又太有情感,所以无法冷眼旁观。于是他的笔调既克制又沉重,不哭不喊,但字字都像压着泪。
这便是读鲁迅时的感受,感受到了一阵阴冷的风,在那风里,作者努力护卫着那么一丝丝还未完全熄灭的余温。

